唐诗的魅力,就在于百花齐放,竞相争艳。它不像宋诗偏于哲理,也不像齐梁诗歌的靡靡之音。在唐诗之中,能够看到祖国的大好河山,能够领略手足之情,更能体会到对于百姓的怜悯同情。因此,唐诗中各类题材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了一首首奇诗。比如回文诗、预言诗、宝塔诗等等,然而有两首被誉为大唐第一奇诗的诗歌,虽在学界一直研究,却并没有出名。这两首奇诗的创作过程,本身就是一段传奇。那是在唐朝晚期,有一个叫做怀濬的和尚非常有才,而且还有一些占卜吉凶的本领。但是在归州云游时,当时的刺史却以妖言惑众为名,将他逮捕,并要开堂审问。刺史问完怀濬的名字后,就问他是哪里人,结果怀濬张口说出了第一首诗:家住闽山西复西,其中岁岁有莺啼。如今不在莺啼处,莺在旧时啼处啼。按照此诗第一句的意思,怀濬好像是在回答刺史的问题。然而,他又回答得相当笼统,并不是一个具体得地名。因此,刺史又质问他,要他说出一个所以然。于是,怀濬和尚接着又咏出了第二首诗:家在闽山东复东,其中岁岁有花红。而今不在花红处,花在旧时红处红。不说这首诗还好,一说这首诗,就更难以理解了。闽山是一个地名,可怀濬一下子在闽山西,一下子又是闽山东。反反复复,岂不是很奇怪?刺史大概也是公务繁忙,实在没有时间与这种小人物纠缠,便以疯癫为由,将怀濬和尚给放了。因为这段经历,这两首诗的题目就叫做《上归州刺史代通状二首》。虽然过程恐怕有后人添油加醋,牵强附会的成分,但怀濬在公堂之上写诗,应该是史实。不光标题就指名这是以诗歌代替通状,而且在《北梦琐言》、《唐诗纪事》都有记载。特别是《北梦琐言》孙光宪是五代人,离晚唐时期的怀濬不远,应该相当可靠。在目前流传下来的四万多首唐诗中,除此之外,就没有一首是在公堂上所写的,这就是神奇之一。另外,这两首诗形式也非常奇特。它的字多处重复,56字中,竟然只用了21个单音字。很多字出现了两次,“莺”、“花”2个字出现了三次,“啼”、“红”、“岁”、“处”4个字甚至出现了四次。这还不算奇怪的,一个“在”字,更是反复出现了六次之多。至于说“西复西”、“东复东”;“莺啼处”、“花红处”;“啼处啼”、“红处红”更是奇葩似的存在。而且,这两首诗使用的是重韵,只用了“啼”、“红”二字。但是尽管如此,人们却丝毫感觉不到这两首诗有多么犯重,它读起来朗朗上口,轻松明快,并没有迟滞之感。除去形式上的奇特以外,内容上也非常奇。这就是我们大多数人,将会和那个刺史一样,丈二金刚摸不到头脑,还是回到了开头的问题。为什么诗人一下子说自己的家乡是闽山之西,一下子又说在闽山之东?到底是狡辩,还是怀濬和尚真的疯癫了?这个问题,也成为千年以来,困扰后世文人的一个谜。不过,还是有个比较主流的意见。因为怀濬本身是个和尚,其次才是诗人,他精通禅理,所以不能用世人的眼光,非黑即白地理解这两句诗。怀濬的意思是,明明我就是一个云游的僧人,可以说没有家,也可以说四海为家。你作为一个刺史,看不到我的僧衣僧鞋,偏偏还要问我到底是哪里人,岂不是个笑话吗?当然,这种解释到底对不对,已经无从考证了。亲爱的读者你也可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来解读大唐的第一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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