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出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现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曝光典型违法案例18起,希望通过典型违法案例以案说法,扩大整治攻坚行动的声势,为创建平安文明和谐的高速行车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典型违法案例曝光:
案例一
年9月11日中午,高速六支队六大队民警值班时接到报警:在山西方向云山隧道入口处,一小轿车与半挂车发生碰撞后侧翻。大队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先通知云山隧道管理站封闭入口,民警随即出发赶赴现场并通知路政、清障车辆前往。到达现场后,经过民警调查,原来是驾驶员石某某独自驾驶车牌号为陕K3TXXX的小轿车,因雨天路滑,进隧道后没有控制稳方向,导致与正在行驶的车牌号为冀DX8XXX的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后侧翻。虽然车辆前脸损毁严重,但好在驾驶员石某系着安全带没有受伤,侥幸躲过一劫。后来经过民警和现场人员共同努力,将侧翻小车翻正后,迅速清理现场,使道路及时恢复正常。
案例二
年9月23日5时3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五大队在平榆高速云竹湖服务区(北区)开展“五项整治”专项行动。6时40分许,大队民警在依法检查一辆车牌号为冀A****Y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时,民警依法指出其疲劳驾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驾驶员武某某态度极其强硬,并对民警的执法行为心存不满,当民警的面做出摔砸矿泉水瓶的动作,同时有谩骂等侮辱言语。该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三
年9月24日凌晨5时35分,天还没亮,高速交警六支队九大队民警巡逻至太长高速长治方向km路段时,发现了跌落百余米的彩钢板,几乎阻挡了全部的路面,如果后方来车防备不及,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鸣笛,通过喊话警示后方车辆打开双闪,依次停车。随即报告指挥中心要求增援,在km封闭道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民警指挥过往司乘人员协助把彩钢板移至应急车道。
随后,民警在前方km停车带处找到了跌落彩钢板的货车,并发现该车存在载货超长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车辆超长、遗洒的违法行为对驾驶人作出罚款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案例四
年9月26日上午,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五大队从辖区客运车辆信息群里获悉,一辆冀A牌照的7座车拉的9个人,行驶到辖区宝塔山隧道附近。大队值班领导李亮接到警情后迅速核实情况,立即同教导员闫补青立即出警,在辖区云竹湖服务区顺利将该车拦截。
经查,该车从平遥到河北,驾驶员辛某最初称自己拉的7个人,经过进一步确认,辛某主动承认了自己核载7人的车拉了9人。大队责令其将多出来的2名乘车人转移他车,对其进行扣6分,罚款元的处罚。
案例五
年9月30日14时20分许,在G55二广高速太长段太原方向距离榆社北大约1km处,一辆车牌号为晋DA的白色轿车行驶中错过邢台、汾阳匝道口,直接将车停在左侧车道上,随后变更车道转入邢台、汾阳方向。驾驶人这种罔顾安全的违法行为,给后方车辆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后方驾驶人的行车记录仪也记录下了当时的一幕,并向交警部门进行了举报。在举报中这位网友称:我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当时吓得手都抖了,在快车道上停车,感到分分秒秒都要被追尾,望交警部门给予批评教育,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交警部门正对被举报车辆的具体地点和管辖范围进行进一步核实,如确定后,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和变更车道的违法行为,处于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六
年10月1日下午4时许,高速交警六支队六大队民警在省界康家楼安保检查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鲁B牌照面包车存在超员嫌疑,随即对该车拦停做进一步检查,经查,本应核载6人的面包车内坐满了7个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2日下午4时许,同样是在康家楼安保检查站,又发现一辆晋A牌照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本应核载7人的面包车内坐满了9个人。
民警对两车的驾驶员和乘客的超员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超员的危害性,在责令驾驶员将超员的乘客安全转运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二人分别受到罚款、记3分和罚款、记6分的处罚。
案例七
年10月1日17时许,高速六支队七大队民警巡逻至京昆高速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豫G****牌照的白色别克轿车停在第三车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不足10米处摆放着三角警示牌,驾驶员不知去向,只有后排座位上坐着一个小姑娘,民警原以为车辆发生了故障,准备上去帮忙。此时正值国庆假期首日,车流非常大,后方车辆纷纷减速避让,为防止意外发生,民警边寻找车主,边将三角警示牌放于安全位置(车身后米处)。这时,一对男女从高速公路护坡下急匆匆地跑来,经询问,正是该车车主。据了解,一家三口是出来旅游的,行经此地,妻子内急要求下车寻找厕所,男子随即将车停下,将孩子留在了车里,一同前往护坡下。期间发现路边有好多枣树,便于与妻子“忘情”地采摘起了红枣,全然不顾停在高速车道上的车辆及孩子的安全,直到听到警笛声,才跑了上来。
二人央求民警手下留情,不要处罚。民警对夫妻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严重危害性,并予以罚款元,记6分的处罚。二人未经同意,擅自摘取老百姓红枣的行为亦属于不道德行为,有损于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希望二人接受教育,下不为例。
案例八
年10月3日10时许,民警在辖区平遥收费站执勤,发现一辆车牌号晋A****号的江淮普通货车车厢内人头攒动,疑为超员,于是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为一辆普通货车,驾驶室内挤坐着两个大人和三个孩子,副驾驶位置一名女子怀里抱着一个孩子,旁边坐着约十几岁女孩儿,地上蹲站着另一个女孩子。核载3人的车上一共坐了5个人。除驾驶员系安全带外,其余人员都无法使用安全带。此时段正值国庆长假期间,路面车流大,隐患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元的处罚,并责令该车驾驶员转运超出的人员。
案例九
年10月5日上午,山西太旧高速公路太石方向距离旧街互通2公里处,此处为下坡弯道,一辆运载煤机支架的半挂车冲到护栏外,驾驶员受伤。据驾驶员讲开车到此处时车上货物发生倾斜车辆失控后冲出高速公路,万幸的是驾驶员并无大碍。
这就是典型的“十祸九快”事故案例,并不是“魔鬼弯道”在作祟,通俗的讲就是一个字——“快”!驾车行至高速公路下坡弯道处时,一定要提前减速,控制好车速,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勿急踩刹车或者突然变向,一定要握紧方向盘,集中注意力!
案例十
年10月10日18时许,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二大队接到报警称,辖区太旧高速(G20)石家庄方向公里处附近有一行人在高速路面行走。
接警后,大队立即出动警车,沿着太旧高速公路进行搜索。19时左右终于在公里处对向车道发现了该行人,该人竟然贴着中央护栏行走在超车道上,过往车辆呼啸而过十分危险。
大队民警见状,一边向过往车辆亮起手电示意,一边冒着危险穿越车流跨过两米多高的中央护栏,迅速将该行人带离危险位置。经对该行人进行询问,发现此人男性,约50岁上下年纪,表情木然,衣着凌乱,面对民警的询问不言不语。
在民警将此人带回警车的路上,此人始终一言不发不回答任何问题,疑似患有精神类疾病,无法从其口中获取本人姓名和家庭住址等有效信息,在其身上也未发现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和线索。考虑到此时天色已晚,气温在大风中骤降,放任其孤身流浪十分危险,随后民警将其送至就近的乌金山派出所暂作收留和协助查找其家人。
案例十一
年10月11日上午9时13分许,大队民警巡逻至太长高速长治方向km路段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既没有打开双闪,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遂上前询问情况,发现驾驶人正在用笔记本办公,副驾驶座着一个孩子。据驾驶人称自己是做电石渣生意的,正在用电脑报车号,目前还有1个车号就报完了,随后不断为自己辩解,说自己在长风街上行驶时,突然接到紧急电话,因在长风街没法停车就将车停到这里开始报车号。当民警要对其在非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又称驾驶证正在审验中,就剩1分了,处罚了就要降级,要求民警体谅一下他。这里可是高速公路呀,你的法律常识去哪儿了,民警最终对驾驶人因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于驾驶证记6分并罚款元的处罚。
案例十二
年10月11日下午16时许,高速六支队七大队民警在辖区祁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收费站匝道处突然停车,几十秒后再次启动行驶。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民警意识到车内二人有互换驾驶员的嫌疑,随即将该车拦截检查。为获得足够证据,民警调取了当时事发地段的监控录像,录像中清晰记录着二人互换座位的事实。二人承认:事发前,由于司机师傅感冒,身体不舒服,跟车小哥为了过把开车瘾,央求师傅,要替师傅开一会儿,反正没几步,很快就到收费站了,没想到在收费站匝道处更换位置时被民警发现。
驾驶员李某,货车跟车员,持有C1驾驶证,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车的资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李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元,记12分的处罚。
案例十三
年10月12日8时20分,高速六支队七大队民警在辖区祁县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过测试,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mg,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坚决否认早上喝酒,承认前晚喝了3杯白酒,但已经睡了一夜,酒精应该早散没了,没想到还是因酒驾违法行为被查。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四
年10月13日下午,在山西太旧高速阳泉段,一辆半挂货车,因司机操作不当车辆发生侧移,直接一个“回头望月”撞断中央护栏后横在高速公路上。
民警王海江到达现场后发现车上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司机李某因腰部受到挤压,无法自行下车,经与李某简单交流后得知李某腰部使不上劲,于是民警王海江将李某扶下车,并顺势背起李某,与现场医护、路政人员一起将李某送上救护车紧急救治。后经了解,李某身体并无大碍。
案例十五
年10月16日9时20分许,在太长高速太原方向13号隧道出口,发生一起邮政货车单方交通事故,当时,恰遇一辆救护车护送病人,情况万分着急,在民警的指挥下,救护车终于通过了事故现场。随后大队在13号隧道入口采取管制措施,约40分钟后道路恢复正常通行。太长高速榆岭隧道群路段雨天事故多发,原因多是雨天路滑,加之驾驶人操作不当造成的。
太长高速榆岭隧道群是典型的山区高速公路,坡多弯多隧道多,且为长下坡大转弯路段,雨天行车极易引发侧滑交通事故。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由于雨天驾驶人视野受到一定影响,行车的安全距离是正常情况下安全距离的3倍以上,尤其是在高速路上,一定要减速慢行。
案例十六
年10月16日下午15时许,高速六支队七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京昆高速公里处时,发现第三行车道上有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身旁一辆辆疾驰而过的车辆使现场更加危险和紧张……为安全起见,民警急忙开启警笛,引导老人将车驶停于前方港湾式停车带,进行询问处置。经了解,这位老人是平遥县达蒲村人,今年82岁,身体健康,口齿清晰,经常骑电动自行车去祁县看望自己的小孙女。当日下午,从祁县出发回平遥的途中,迷失方向,误入高速,直到遇上民警,才知道自己是上了高速公路。得知情况后,民警一边耐心地给老人讲解行人上高速的危害性,一边将电动自行车驮上警车,载着老人,安全护送至平遥收费站,叮嘱老人千万注意安全,以后可不要再上高速了。
案例十七
年10月20日晚21时左右,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旧关收费站开展查处酒驾醉驾集中行动时发现一辆小车远远停下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两人快速完成换人,但是这一幕被民警看在眼里于是民警快速上前检查经查,换座的两人并未饮酒。当民警指出驾驶员杨某违法停车行为时杨某开始了他的“表演”,说因为很累才换人,刚才没停在紧急停车带就是怕危险,为了安全起见眼看就快到收费站了才开始换人。真实情况真的杨某所说的那样吗?其实不然,当民警核查时发现无法查询到杨某的驾驶资格信息,但杨某却说他的驾驶证已经扣了5分,希望民警能只罚款不扣分被民警当场拒绝。经过进一步核查,杨某之前因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证已经被依法吊销且终身禁驾。
最终,民警依法对杨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0元,同时杨某还将面临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案例十八
年10月22日上午11时10分,在太长高速长治方向km+m处,当时太长高速长治方向车流量较大,有2辆白色轿车突然停车,紧跟其后五菱宏光轿车也随之停下,这时一辆灰色轿车刹车不及撞向了五菱宏光的左侧,随后而来的黑色轿车直接撞向了五菱宏光轿车的右侧。造成了四车追尾的交通事故。
本起交通事故共涉及四辆车,第三辆灰色轿车和第四辆黑色的轿车分别负主要责任。灰色的轿车因为撞击了五菱宏光的左侧尾部,所以驾驶人要赔偿五菱宏光左侧部分的财产损失。同时因为撞击导致五菱宏光碰撞了前方的一个白色轿车,所以还要赔偿前方白色轿车的财产损失。最后一辆黑色轿车直接撞向了五菱宏光的右侧尾部,所以驾驶人要赔偿五菱宏光右侧的财产损失。对第三辆车和第四辆车在高速公路上未保持安全车距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处以元的罚款。
此起交通事故中,还要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的司乘人员虽然后来都下了车,但是都撤离到了中央护栏外,而没有撤离到最右侧护栏外。在此提醒大家,当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财损的交通事故,一定要牢记“九字诀”,即,车靠边(最右边)、人撤离(右侧护栏外)、即报警。本起交通事故发生在太长高速榆岭隧道群长治方向7km的长下坡路段,驾驶人都要保持比平时更长的行车间距才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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