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宝塔山漆()发布公告称,公司按照与控股子公司陕西宝塔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科技”)高级管理人员徐理德签订的《合作协议》有关股权激励约定,结合经专项审计的创新科技年度设立前后扣除股权激励外的经营业绩,公司欲将持有的创新科技3%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徐理德。

公告显示,陕西宝塔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与自然人徐理德共同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兴渝路56号,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以建筑涂料事业部使用的除土地、房屋外的全部资产及部分货币出资共计万元,出资比例为90%;徐理德以货币出资万元,出资比例为10%。

公告称,本次交易价格是公司在综合考虑拓展建筑涂料业务,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同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子公司利益及子公司管理人员利益结合在一起等因素确定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不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

涂界记者注意到,虽然本次交易价格为0元。但宝塔山漆与徐理德有协议约定。公告显示,公司与股权激励对象徐理德《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在年度至年度期间内,激励对象徐理德使创新科技销售额在上年的基础上每年增长20%;净利润在上年的基础上每年增长15%,公司将持有创新科技的6%股权以0元转让给激励对象。

公告称,股权激励实施期间,中间年度业绩指标只达到约定的业绩条件之一,则公司仅转让持有创新科技3%的股权,连续两年仅实现销售额或仅实现净利润单一指标则股权激励终止;若在股权激励实施期间某一年度未达到约定的业绩条件,但累计达到业绩条件的视为达标,公司按达到业绩条件转让相应股份数;提前达到业绩条件,可提前进行股权激励,但剩余期间综合指标未达标,则扣回后续未达标期间相应股权激励。

依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建涂事业部1-3月发生的直接收入、成本、费用(不包含间接费用),以及创新科技设立后的年度股权激励外的经营业绩专项审计后的专项审计报告(希会审字()号),创新科技设立前后业绩经调整汇总后年营业收入为6,.87万元,净利润为.28万元。销售额(含税)为7,.66万元,较上年约定基数7,.60万元下降2.31%,不符合销售额业绩指标条件;净利润为.28万元,较上年约定基数.40万元增长43.96%,符合净利润业绩指标条件。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约定,将持有的创新科技3%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徐理德。

宝塔山漆表示,本次交易是公司落实对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方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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